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二级发表时间:2020-05-27 00:00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一级标准 企业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。 企业的主要人员 (1)机电工程、通讯及电台及电视工程专业职系的注册建造师共6人以上。 (2)技术主管在工程建设技术管理方面经验不少于十年,且具有电子智能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;电子智能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至少十五名,专业齐全。 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低于二十人,施工人员、质量人员、安全人员、价目表编制人员、材料人员、参考人员等二十人及以上。 (4)具有相关资质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至少三十人。 企业工程绩效 近5年内,独立承担了以下三个类别中的一类的建设,并且项目质量是合格的。 (1)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者电子工业环境工程,单件合同价值不低于二千万元的项目; (2)单项合同价值不少于一千万元的3项电子系统工程; (3)3项单项合同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智能建筑项目。 二级标准 企业净资产超过800万元。 企业的主要人员 (1)机电工程、通讯及电台及电视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总数4名以上,其中至少2名为一级注册建造师。 (2)技术人员在工程建设技术管理方面有八年以上的经验,具有电子、智能工程的高级职称或者机电工程(或者通信、广播、电视工程)注册建筑师的专业资格,电子、智能工程专业职称不少于五个,专业人员齐全。[1]"。 (3)持有专业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至少十五人,施工人员、质量人员、安全人员、价目表编制人员、材料人员、参考人员等十五人及以上。 (4)经考核或者培训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至少十人。 (5)主管技术人员(或注册建筑师)应主持2项以上符合本类别一级资格标准要求的工程表现项目。 |